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博客

是否應該要禁「六四集會」?

2021.05.26 23:30 博客 G青評理

「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我們不怕他們罵,共產黨是罵不倒的。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 ——《鄧小平文選》第三卷

已經連續叫了逾30年「結束一黨專政」口號的「六四燭光集會」,現時在疫情限聚令及《港區國安法》的管控下是否還有舉行的必要,是否應該被禁止?筆者並非法律專家,但筆者知道若此次活動不獲警方批准,依然舉辦及參與就必然屬於違法行為。例如最近有法庭判決表示,任何非法組織、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需承擔被判監的刑責。正如去年有泛民人士參加六四晚會未經批准集結罪成承擔刑責,就是一個警號。

嚴格執法 維護法治權威

此外,儘管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與《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但必須要注意的是權利及自由並不是絕對的,而需受到合法限制。正如《香港人權法案》第17條「和平集會的權利」明確表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寧、公共秩序、公共衞生或道德、或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情況下,可限制此項權利。」 

儘管筆者相信無論組辦方支聯會叫多少年口號也未必能成現實,但既然香港現時已進入國安法年代,維護國家安全及憲制權威則是港府的應盡職責,而支聯會的綱領有否觸犯國安法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規定,特區執法機構必須要正視相關情況,嚴格執法以維護法治權威。

作者: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李宇陽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87383/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
林錦雄
不需要禁慶祝平定【六四顏色革命】的慶典! 享用最豐盛的晚餐,在浪漫燭光下加埋開香檳,熱烈嘉許中央擊潰美霸輸出的【六四顏色革命】,為中華民族在复興(挽回中國大地不再回到百年前清末的人間地獄)路上又創一偉大功績!
20210527
Coolman97
是否應該要禁「六四集會」yes..yes..yes..yes..yes..yes
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