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的傷勢及行蹤一直為香港人關注,今天終於被某報章揭發,原來早於去年九月已經笑著離開香港著草到台灣。而且兩眼健全眼睛沒有明顯傷痕,爆眼誣蔑不攻自破。
其實據知她的傷勢一點也不重,亦沒有傷及眼球,出院後不久便潛逃離港。一直以來只是給毒媒無限放大!當年毒果大字標題寫她「右眼暫可見光,需要接受眼部重建手術」,但當時她住院十天便出院,若果真的「爆眼」及傷勢嚴重,怎可能這麼短時間內重建眼球並出院?
意外發生後,不同傳媒拍攝到「爆眼少女」的相片均有所出入。根據NOW新聞拍攝女子倒地時的片段,以及有線新聞在事後五分鐘拍攝的圖片,都未見眼罩上有布袋彈殘骸。而清楚拍到布袋彈殘骸橫插在眼罩上的圖片,則由聲稱是恒生大學編委會的一名學生提供,但拍攝時間與有線新聞相隔一分鐘。另外,《蘋果日報》8月12日晚上載一條聲稱是「布袋彈插實護目鏡」的短片,但上載後不久便刪除,之後再度上載的新片詭異地將關鍵位置作黑白處理。最後更刊出布袋彈插護眼鏡的照片,但插入位置與之前傳媒影到的卻完全不同!有人質疑是毒果在照片上做「手腳」,從而去誣蔑警方。結果黑暴藉此升溫,甚至癱瘓機場三日,仇警情緒大增。當時更有一眾未搞清事件真相的愚昧人士紛紛網上掩眼拍照聲援,今天可謂「無地自容」!
請問若真是被警察所傷,為什麼當事人不向警方報案或索償?警方前年為查明真相,主動取得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其醫療報告,惟當事人竟利用法律手段企圖阻止,令唯一知道真相的途徑亦差點斷絕。由於涉及私隱和調查資料,警方不能將所有資料公開。暴徒便利用警方不能公開所有資料這弱點,每每在黑暴期間利用這空隙去製造假新聞假消息煽動群眾。而爆眼女更訛稱怕被警方起底及拘捕而潛水消失!
常說「時間可證明一切」!黑暴期間的一個一個大話被逐一被揭破:831、新屋嶺強姦、沙嶺公墓被警察所殺假手足、周梓樂陳彥霖被自殺、到現在假爆眼真誣蔑警方並著草⋯一單單的事實放在眼前!曾相信毒果才是真新聞的,是否應該清醒一點?還是要繼續被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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