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不務正義,不但沒有誠心服務所屬區域,出政府糧卻一直與政府對着幹,其間參與非法集結被捕者有之、起底警員有之、驅逐警隊一哥離開會議廳有之、民政專員因質疑議程或議案不符《區議會條例》而多次離場⋯⋯其劣績斑斑,可說是罄竹難書。
之但係,政府今通過宣誓條例草案,一旦有人因宣誓無效或被裁定違誓而喪失議席被DQ,據悉當局會考慮追討薪津,或須還17個月薪津,涉近170萬元!
有關宣誓條例未通過前,有多名區議員已聞風喪膽,紛紛表態拒絕宣誓及辭職,理由多多,究其因多係自知「身有屎」!而草案三讀通過後,泛民料有80人離職,冇嘢嘅,早啲走人好過「偷雞唔到蝕渣米」,亦除笨有精也。
今趟修例不單止有「正面清單」,亦明確列出9大違反要求嘅「負面清單」,包括作出或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嘅行為或活動;拒絕承認中國對香港特區擁有並行使主權;宣掦或支持「港獨」主張等。
此外,修例同時列出「DQ違誓區議員4部曲」,呢4部曲絕對不是省油的燈,有全力執行嘅周詳,係處理虛假宣誓行為方面,如律政司完成搜證後,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關人士非真誠宣誓,即係「宣誓當食生菜」,將轉介警方調查。
至於若有人違誓,一旦律政司司長根據《立法會條例》或《區議會條例》提出法律程序,該議員即時自動暫停職務至法庭作最終決定。如最終裁定違誓、宣誓無效,或不符法定要求,不單止被取消就任資格,5年內更不得參加選舉。
人一黃,腦就殘!今屆一眾黃議員質素之低劣,真係令人慘不忍睹,之前有西貢區議員葉子祈搭巴士不戴罩,妄顧公徳,經調查後,日前已遭警方向法庭申請傳票予以票控;又如深水埗區議員日前開會,幾個泛民主派議員公然飲紅酒,認真無規無矩,開會當開派對。阿哥,一節知則百節見,咁嘅區議員係乜角色,都唔使筆者畫公仔畫出腸咯啩!現時政府以辣招撥亂反正,一眾黃區議員冇得留底走夾唔抖,市民確實飲得杯落!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politics/article/15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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