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報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極不要得!首宗流入社區、帶新冠肺炎變種病毒的男子及其女友,疑未如實交代部分行程,昨日(8日)被捕,案件將於明日(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衛生署表示,已暫控一名29歲印度裔男子及一名31歲菲籍女子,兩人為早前確診病人,分別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第3(4)條 「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及第3(2)條「沒有遵守要求提供所需資料」。據消息指,該名男士為杜拜來港的社區首名變種病毒患者,確診後,只報稱曾前往重慶大廈、彌敦道、長洲、海港城等地。及後,其女友亦確診,但她只呈報自己在中環一診所任職護士,未有提及其他行蹤。再經由個案追蹤辦公室追查,始揭二人曾前往東涌多處地方,接近日前發現疫症的映灣園。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在追蹤期間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更會阻延病毒追蹤工作,對公共衛生構成莫大威脅。發言人重申,衛生署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為己為人,必須如實上報行程,才能防止病毒蔓延,是大家的責任。若二人確實瞞報,定須嚴懲!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6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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