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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12日,多區發生騷亂,社署院舍女服務員於當晚在街頭叫罵,並涉嫌推撞警員胸口,事後被控非法集結、拒捕及違反蒙面法3罪,被告早前被裁定3罪全部成立,被判入獄10周,被告其後准保釋等候上訴,惟佢今日喺高等法院庭上確認放棄上訴,需要即時入獄。
上訴人為52歲蔡婉琼,高院法官張慧玲今表示,上月16日收到上訴人的放棄上訴通知,上訴人今亦確認放棄,張官隨即宣布上訴人須即時服刑。
黑暴逐個找數,入去好好反省啦!
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