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寵物展柴犬咬死貓仔事件,網上紛紛出現兩批網民互相批鬥,有的一面倒支持貓主公審給把狗主起底追究;有的也怪責貓主不應把幼貓攜帶外出及沒有做足安全保護,結果搞得滿城風雨。
貓主先以受害者身份登出貓仔屍首照片,說自己因工作才帶貓仔去寵物展上班,更要長時間掛在心口斜揹袋方便餵奶。然後說柴犬經過把頭伸入袋把貓仔咬死。一眾貓奴看見當然十分氣憤!但同時亦有些網民覺得貓主有問題;為何要把幼貓長時間掛在心口一個很小的揹包半外露給人把玩,更讓牠接觸不同人和動物究竟是否安全衛生?餵奶後不把牠放到籠或貓袋休息要全日放在細小腰包內是否舒適?
結果,怪責貓主低估現場風險沒有為幼貓做足安全保護的人,便被支持貓主的網民指責冷血、沒有良知、blame the victim等⋯更蜂擁批鬥引起駡戰甚至起底。擁護貓主人士更揚言全港四處放朱古力、有毒釘貓公仔玩具去殺狗報復!展開了一場貓狗主人大戰⋯
其實,貓狗也是無辜的,最大責任不是主人們嗎?
我經常叫大家需要從多角度分析事情,從兩面去了解事件起因和後果。但有些人眼中只有黑和白,並沒有灰色。這令我聯想起721事件⋯當晚有黑衣人被白衣人襲擊,黑衣人便用受害者身份控訴。當我叫大家用逆向思維去思考為什麼會有白衣人的出現時,便遭到一班只看一面的網民瘋狂公審批鬥。說我支持白衣人、支持打大肚婆、支持暴力等不實指控。首先我從來沒有支持暴力,亦從不贊成白衣人犯法以暴易暴!但我明白為什麼會有白衣人的出現,是因為黑衣人揚言兩天的「光復元朗」行動所以他們才群起對抗,若沒有黑衣人那有白衣人?可惜有些人卻只懂盲目支持弱者受害者,他們永遠都得到最大的同情。所以才會出現「警察打學生」、「阿婆下跪」、「假大肚婆假阿媽向記者大哭訴」等煽情情節去令大家對執法者仇恨,但又有幾多人懂得「沒有破壞,何來拘捕」的簡單道理。
痛失幼貓的主人當然十分痛苦,但相信若時光可以倒流她一定不會再重蹈覆轍,會把幼貓保護得更好吧。事實上掉以輕心絕對可以鑄成大錯,就好像有些父母疏忽照顧兒童導致死亡,已經痛失孩兒為什麼還要負上法律刑責一樣。難道你又會說這些法例是Blame the victim?法例原意是希望透過刑責令父母更當心照顧孩子,避免任何意外發生。有如任由孩子在馬路旁玩耍,若突然跑出馬路被車撞到那父母真是沒有責任只怪責司機嗎?正常人也會帶孩子到安全並遠離汽車危險的地方玩樂吧,在馬路旁行走或過馬路時也一定要拖好小孩這是常識吧。
而最新報道亦指出探員翻看完閉路電視及現場証人口供調查後,發現口供與狗主吻合。當時貓主掛著小貓上前俯向柴犬推廣零食並餵食,而令胸前的幼貓正落在柴犬視線範圍內成攻擊目標而發生意外。狗主亦證實有為柴犬帶上狗繩放入嬰兒車上,所以不構成疏忽照顧及暫未有發現涉及刑事成份,而事件需要繼續跟進。
不是想為狗主護航,亦不是要指責貓主。但事件反映出其實雙方也是有責任。身位狗主絕對要管束好自己狗隻,外出一定要拖繩,若狗隻有攻擊性必須戴上口罩。貓主外出亦應做足保護措施,避免因陌生環境或外來因素而令到貓隻受驚走失或受到攻擊。這是雙方的,不是只單方面指責別人而為自己推卸責任。就像721一樣,黑白雙方也有責任的。而被捕學生們若不犯法及反抗,執法者又那需拘捕及使用武力?所以請不要再用「Victim」一字便有恃毋恐。
這是個沒有人想發生的意外,而最大的受害者是貓狗本身。請大家理性地不要再遷怒於狗狗身上,亦希望貓主可以早日忘記傷痛。而所有寵物主人亦應以此為鑒,慎防意外再度發生。
原圖:方吉咬中金多寶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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