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焦點

「顛覆國家政權」「煽動罪」
湯家驊法律分析:取締《蘋果》 或可用呢兩條罪

2021.04.19 11:30 焦點

近日坊間吹風要取締《蘋果日報》,講真呀,取締傳媒喺港英時代就聽得多啫,回歸之後又需唔需要呢?咁樣做又有冇法律基礎呢?《HK01》訪問資深大律師兼行會成員湯家驊,湯分析現行法例冇嘢針對傳媒,但從法律角度睇,要取締《蘋果》,或者有兩條罪可以諗諗。

第一條係「煽動罪」。湯家驊提到,《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涉及「發表煽動文字」或者「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而有關行為煽動人叛離政府,或者引起唔同階層之間嘅敵意,即屬違法。佢又補充,如果打官司,就要睇可否通過人權法下嘅平衡測試。

煽動罪入唔入 要睇人權法點拗

至於第二個方向、國安法下嘅顛覆國家政權,大家睇字面都會明白。湯家驊分析,如果律政司可以證明到有傳媒有組織有預謀定期炮製假新聞,從而引發針對港府、中央嘅仇恨,「理論上」有可能瀨嘢。

大家又認為,湯家驊呢兩個方向,有冇得諗呢?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61853/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1914592/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