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傳逾百社署員工拒絕宣誓並將離職。既然不願表態,早走早著,未嘗不是一種解決方法!
公務員宣誓或簽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理所當然,不過一眾黃友卻是多多質疑。早前更有報道指出,上月有8名社署員工辭職,當中有4人是社工,更有傳其中之一賠逾10萬代通知金走人(請按此重溫)。近日,再有社署職員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指社署內傳有逾百人拒簽擁護聲明將會辭職,除了社工之外,亦不乏行政人員。
受訪者更指身邊有人已決定在限期前辭職,自己則在考慮之中,又指簽了聲明似是屈服,之後又表示港人在《國安法》下難以自由發言云云。不過,署內亦有員工已簽聲明,卻是暫未提交,原因是要作出抗議。簡言之,即是又要簽,又要擺款!
自由社會,自由選擇,當然是要祝辭職者一路順風,其他部門嘅黃公僕又會否效法呢?
原圖︰頭條日報圖片、港台新聞截圖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782622/即時-港聞-社署失業綜援放寬資產限額1倍-為期6個月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