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報訪問】英國允許持BNO港人達到一定條件後入籍,擺出一副冠冕堂皇的樣子,但骨子裡不外乎「利益」二字。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錢志庸律師接受HKG報訪問時,以自身經驗談英國,認為英國政客的想法或出於「幼稚」、「自大」。錢律師指出,英國政客拿港區國安法做文章,渲染香港有危險,以吸納香港人。錢律師認為,「英國唔鍾意你呢啲咁嘅人」,並相當生鬼地形容,正所謂「阿叔咬兩啖,攞好嘢唔要衰嘢,主要係搵一啲唔曉計數、以為抵嘅人嚟」,認為拿錢過去英國者就愚蠢了。
圖、片:HKG報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