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日前審理一宗侮辱國旗案,案情指,四川省夾江縣一個吳姓男子,把懸掛路邊的國旗扯下踩踏。吳男被捕後,如實供出所犯罪行,指自己因心情不如,所以犯下罪行,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庭判處吳男監禁10個月。
支持國家嚴正判決,嚴懲辱國旗者,如果香港司法機構能夠參考內地做法,嚴肅處理,相信能夠更有效的止暴制亂。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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