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21日晚上,大批黑暴集結元朗西鐵站,破壞站內和商場設施,示威持續至翌日凌晨,並蔓延至元朗市中心。期間,有示威者指一名路過的中年漢,曾撕掉別處的「連儂牆」文宣,後遭32歲送貨員張裕泰和其他人「私了」。其後張裕泰承認非法集結、暴動和非法禁錮,今天(13日)被判囚40個月。法官姚勳智斥責張裕泰當時跟隨事主,並喝令對方下跪認錯,完全是暴力和野蠻的行為,為文明社會中不可接受的行為,令人髮指。
另外,事件中一名18歲準大學生羅曉鋒,承認與其他示威者破壞元朗西鐵站內和商場設施,同樣非法集結、暴動和非法禁錮罪成,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庭亦頒下賠償令,張裕泰須賠償事主2500元,羅曉鋒則賠償商店食肆7000元。
暴力和破壞行為,是法治社會所不容,兩名被告罪有應得!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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