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香港警方國安處出動逾千警力拘捕了53人。據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當天的記者會上介紹:「53人分別是45男8名女士,其中6位是組織和策劃顛覆國家,其他所謂的『候選人』是實施參與。同日,警方搜查了72處地方,並向4家公司送達由高等法院法官簽發物料提交令,及凍結了160萬港幣相關金錢。」李Sir亦披露「去年7月11-12日的『初選』涉及金錢贊助給參與人士,贊助金額由港元4,000至29萬不等。」
據傳媒報道,1月7日晚,53人陸續獲保釋。他們對警署門口守候的記者的說法,大家(包括記者)其實可以猜到,當然都是說「自己無罪,初選有理」。然而筆者注意到沒有記者問這批被保釋人士下列問題:
1)警方所說的「金錢資助」是甚麼意思?
2)是誰給出來的?即資金來源?原先的資金池是多少?放在那個戶口?(當年「非法佔中」時是「借用」《民主發展網絡》的滙豐銀行戶口的)
3)被保釋人士當中有沒有人拿過資助?
4)如有,是誰及如何給他們的?金額是多少?究竟是何時給的?給的標準是甚麼?是否不用單據直接發放,抑或需要單據支持?
5)誰只拿到4,000港元?為何只能拿這麼少?標準是甚麼?
6)誰又拿到29萬元?為何能拿這麼多?標準是甚麼?
7)如果不是4,000或29萬元,那你/妳拿了多少?何時及如何拿到的?
8)為何到1月6日警方拘捕時還有160萬元剩餘?合共發放了多少及給誰(例如鍾廷耀他們似乎有收取費用),這筆金錢資助和支付給鍾的,是否來自同一筆資金池?何時發放的?在7月12日『初選』結束後,有否發放給參與人士?
最後一條可能要問戴耀廷,因為他是始作俑者。香港記者尤其政治記者,除了不少是立場偏「黃」之外,更重要的是對政治運動中「金錢」來源及數額,從來不敏感。其實錢不是萬能,但搞政治,沒錢是萬萬不能的。故此MoneyTrail(金錢路徑)很能說明問題。
大家還記得2014年時「壹傳媒小股民」披露的逾3,000份壹傳媒內部電郵嗎?裡面便有黎智英在某段期間的捐款紀錄,銀行本票副本,誰去辦這些本票(便是已離開香港及有美國情報人員背景的MarkSimon),以至各攬炒派政黨或人物月簽收的紀錄。這些金錢相關資訊的披露,便很能說明為何黎智英能在其他電郵中對各攬炒派大佬們「呼之則來」。因為這些披露,有人便據此專門寫了一本書,叫《泛民收錢實錄》。據說,至今這本書仍能在書店中找到。
大家又是否記得2013年籌備「非法佔中」時,佔中三子曾公開承諾會發表由會計師核實的財務報告(至今仍然可在「佔中」網站上找到此承諾),然而「非法佔中」已落幕快7年了,三子之一的陳健民也早已坐完牢了,但陳除了不斷以曾坐牢來搏取同情外,對曾承諾會披露經審核財務報告一事,絕口不提。香港的記者也很「配合」地沒有追問陳,好像「非法佔中」「唔使用錢」一樣!香港的政治記者對「錢」之不敏感,可見一斑!
因此之故,1月7日晚,沒有一位被保釋人士需要回答記者上述8條問題。然而這些問題對了解整個「非法初選」有重要作用。香港國安警察不是吃素的,他們遠較筆者聰明,一定能比筆者這行外人想得更多更細和更遠。筆者期待有朝一日,事情水落石出時,香港市民會對這場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尤其金錢部分,有更清楚和深入的了解。錢確實很能說明情況和問題的!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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