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雖然有國安法,但執行上有偏差,又或法官鬆手放亂港漢奸一馬,睇來又要中央幫手。所講的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獲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外岀。官媒《人民日報》之後發表評論文章,批評黎智英獲保釋是「對法治的傷害」,黎成為國安法被告中首個獲准保釋者是「匪夷所思」,內文更引述港區國安法第55條指出,如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經相關法律程序,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亦即案件可交由中央審理。今次中央向特區政府及司法界放出明確警示:嚴重國安案件由中央審理,沒有妥協餘地。
今次中央警告絕對必要。自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不少政治人物相繼流亡海外,選擇棄保潛逃,在西方國家庇護下繼續其國際戰線,當中有多項控罪在身獲准保釋的許智峯以外訪政策交流為由瞞過法院成功潛逃,突顯法官讓疑犯有棄保潛逃的機會,那些屢犯同樣錯誤的法官為何不用負責?
香港司法界一個嚴重問題是過於注重個人自由權利,沒有從國家整體大局研判案件。以美國為首的五眼聯盟及其他國家利用香港作為圍堵中國的踏腳石,現任狂人總統特朗普仍有實權,他的外交行為可以說是「冇路捉」,正可以趁此空窗期利用香港挑起事端,與保釋中的黎智英來個裡應外合。更壞的情況是黎在外國勢力的協助下成功逃亡海外,以他的財力及國際人脈網絡絕對有可能。
美國知道自己的代理人被捕後,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等人即時回應要求特區政府放人,此舉正落實了「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相關指控。兵貴神速,中央眼中黎智英案是中美對抗,國家層面的角力,盡快趁此時間將案件交由中央處理,對漢奸起殺一儆百之效。
原圖:港台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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