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周家明法官裁定警員處理暴亂時不展示編號有違《人權法》,整個社會嘩然,連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烈顯倫都忍唔住鬧爆。在幫港出聲與HKG報聯合製作節目《評法論治》中,退休裁判官黃汝榮分析,有關判決凸顯法官並非對刑事很有經驗,並從判詞中發現法官假定了一點:假定警員處理黑暴時會作出虐待市民的行為。他認為,若起步點錯了,結論必然會對警隊不利。HKG報創辦人周融更直斥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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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HKG報、星島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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