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因不平等條約被迫割讓及租借給英國,回歸以前的百多年,法律上要遵從「效忠英女皇、效忠英國憲法」。由於香港人口中絕大多數為華人,血液流淌著中國人的血脈,深受中華民族風俗習慣、儒家思想等傳統影響,內心反而是更親近效忠華夏。英國為管制好大多數非我族類的華人,對港採用絕對權力集中、控制嚴密的直轄殖民管理制度。
1997年回歸之後,效忠自己的民族和祖國,香港華人法理和內心不應再有矛盾,法理理應回歸血脈和內心。全世界各個國家在法理和法律上,都要求每一位國民必須效忠本國,尤其是美國,入籍時都必須要宣誓效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我將真誠的效忠美國。美國憲法也強調永不分裂,甚至不惜用戰爭來維護。明乎此憲制基礎,港人屬中國公民,因此理所當然地要擁護中國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而我們的國家利益,其實就是包括750萬香港居民在內的14億全體國民的根本利益。
如果有人拿著一國護照,卻不支持一國憲法,是不通的。英國曾於中央在港落實港區國安法期間,聲稱要放寬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香港人到英國定居的條件,之後國家外交部回應指,「將考慮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即若要持有BNO護照則必須放棄中國公民身份,最後英國的聲稱亦似乎歸於煙消。
憲法是一國之根本,好比一棵參天大樹的樹根。香港所有的制度和政策都是以國家憲法為根據的,包括我們現在享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如果脫離憲法,香港就會如同失去樹根的樹枝,結果不僅不會再有一國兩制,香港的一切制度,法律體系亦會隨之崩潰。
如果所有公務人員都宣誓並且行為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那麼香港的政體和政治將回歸正軌,「港獨」、分裂、勾結外國勢力等亦將會式微消亡,這實有利於香港恢復正常秩序再出發,有利於長治久安,有利於市民的福祉。
作者:港區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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