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組織「民權觀察」經常在其網站及Facebook發文批評政府,死撐自己友!前香港眾志三人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於去年6月21日包圍警總,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會」與「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等罪,日前被判處監禁,刑期分別為黃之鋒13.5個月,林朗彥7個月,周庭10個月(請按此重溫)。但近日,民權觀察竟發文指黃之鋒等人刑罰明顯過重。
民權觀察在文中表示,認為三人被控嘅罪行不涉暴力元素,法庭判處嘅刑罰是明顯過重,指法庭判處有違國際人權法對集會自由及表達自由的保障。民權觀察仲話過重嘅刑罰會帶來寒蟬效應喎。
犯罪就要找數,大家又覺得黃之鋒等人嘅刑罰重唔重?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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