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21騷亂期間,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涉煽動眾人圍警總被補,早前被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成立,昨日三人被判處監禁,黃之鋒判囚13.5個月,林朗彥7個月,周庭則10個月(請按此重溫)。
退休裁判官、大律師黃汝榮接受《文匯報》訪問時稱,以案情的嚴重性來說,裁判官對三人的刑罰算是輕手,不過還可接受。他又擔心,三人被判囚,可能會變成年輕人的英雄,需糾正青年人的想法及植入愛國種子,更提倡應列國民身份認同感和國安法教育為必修項目。
此案在8月預審時,唯周庭承認部份控罪,黃之鋒和林朗彥則否認所有控罪(請按此重溫)。但日前再度審訊時,兩人在諮詢律師意見後承認所有控罪,惟林朗彥在判刑後曾稱不後悔云云。黃汝榮指有人在判刑後卻毫無悔意,因而忍唔住串爆:「真革命要犧牲,秋瑾曾為抗爭低頭?」
唔理係咪「真」犧牲啦,反正佢地都已經踎緊,學佢哋「同路人」話齋,祝佢地有「精彩人生」啦!
原圖:文匯報、星島日報
https://www.wenweipo.com/a/202012/02/AP5fc77d21e4b0d6c5063b5cc1.html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3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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