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去年6月21日,涉嫌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的黃之鋒、周庭,以及林朗彥,分別被控以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案件今日聆訊。昨日,黃之鋒在Facebook貼文,指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他與周庭及林朗彥決定承認所有控罪,所以今日的聆訊,有機會直接進入結案陳詞。黃之鋒指,即時三人被判監,也不是很意外。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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