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拖延至今,台灣一直不合作令兇手仍逍遙法外。最近還見潘媽媽連番走出來,但矛頭卻指向特區政府?知道什麼叫本末倒置嗎?
我一向對潘媽媽十分同情,女兒遇害兇手卻得不到制裁!相信作為母親一定十分心痛。但台灣一直不給予簽證讓陳同佳到台灣自首,潘媽媽不指責台灣卻反過來怪罪保安局和香港政府?她自己知否被台灣利用了?
首先,台灣為什麼一直要強迫香港用「司法互助」方式去把陳同佳移送到台灣才會接收?因為「司法互助」通常只適用於國家與國家層面之間的移交。但中國一直不同意台灣是一個國家,但台灣卻想利用這事件去展示自己是「國家」的地位,所以才一直強迫香港用「司法互助」手法去解決這問題,背後目的其實只是政治操作。
管浩鳴牧師在十月初時嘗試去幫陳同佳及自己申請台證均被拒絕申請,為什麼台灣不直接簡簡單單地給他們簽證讓他入境去自首?就是要利用這事件去迫中國承認台灣為國家!你覺得關乎主權問題中國會讓步嗎?這是絕對不可能。
另台灣還加一些無理要求,為什麼要香港警察先提供證據?除了犯人身在香港外,犯罪地點、屍體、證物全部在台灣,請問香港警察可以有些什麼證據?單憑犯人口供可以入罪?何況陳同佳已承諾會自首,那讓他入境台灣親自對台灣警察落口供做搜證不是最直接嗎?如果香港警察有證據,便已經可以把他在香港定罪了,那需只用「洗黑錢」去控告扣留他?請問為何要怪責香港警察不合作?還怪責香港警察把他關起來不讓他去自首?若不是警察提供「安全屋」,那真的是讓殺人犯肆無忌憚通街走了。相信若台灣願意接收陳同佳,香港警察一定十分樂意把所有資料和他本人直送到機場去的。
亦請潘媽媽不要再怪林鄭了,特首為了她女兒的事去年嘗試修改逃犯條例,結果弄到全港多月暴動!最後更迫於無奈撤回,亦為香港帶來了史無前例的裂痕和分歧。她應怪責那些反對修改條例的人才對吧!
潘媽媽,你被台灣利用了。一直以來不是特區政府不讓陳同佳離境自首,而是台灣不肯批簽證讓他入境。你不去怪台灣反而掉轉槍頭怪香港政府?堅持「司法互助」就是台灣一直利用你女兒的案件去和中國搞對抗的藉口,希望你要認清真相,否則曉穎只會一直沉冤未雪。為了替你女兒案件彰顯公義,請大力給台灣政府施壓盡快簡化批發簽證才對,不要再被政棍的假仁假義欺騙成為他們的政治籌碼了。
台灣政府和拉攏台灣與潘媽媽的政棍們,你們這樣睡得安寧嗎?請不要再利用這事件去搞政治角力,讓亡靈早日得以安息。
原載:朱庭萱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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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台圖片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6461-202010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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