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涉違《國安法》而被捕的學生動員前召集人鍾翰林,今日被押解提堂!
鍾翰林被警方控以4項罪名,包括分裂國家罪、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以及兩項洗黑錢罪。他今晨被送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於9時30分提堂。根據法例,干犯分裂國家罪者,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最高可處以無期徒刑或判囚10年以上;積極參與者,可判處監禁3年以上;其他參與者,則判處3年以下監禁。
至於協助、教唆或煽動分裂國家者,情節嚴重者可判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監禁;其他則可判5年以下監禁。
同日被捕的學動前成員何忻諾和陳渭賢,則於日前獲准保釋。
有鑑案件轟動,支持法庭公正審判,以警惕港獨歪風!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07583/即時-港聞-國安法-鍾翰林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被捕-警拘兩學生動源前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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