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香港號稱「法治」是核心價值,司法公平正義。不過,回歸後嘅司法制度,屢被有識之士抨擊,有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早前就發表文章,指司法制度係時候要改革,尤其指出有法官認同某些背後有所謂「崇高正義」目標,裁決時不判以有阻嚇作用嘅刑罰,變相鼓勵咗街頭暴力活動;佢甚至認為法院過去一年「幫助創造咗導致街頭混亂嘅社會環境」!仲有個退休裁判官更直指「香港司法大崩壞」,把法官遴選不嚴格而導致質素每況愈下轟得一無是處。
嗱!日前一單投訴裁判官水佳麗嘅案件又係「投訴不成立」。水佳麗喺判辭時稱犯罪嘅被告為「優秀嘅細路」,而唔少市民認為水佳麗嘅言詞涉偏頗,依家由總裁判官說了算,投訴機制恍如「自己人查自己人」,予外界觀感就是不公平、不公道。
呢,之前東區法院前裁判官何俊堯,在任期間因曾判處多宗反修例示威嘅被告罪名不成立,被外界批評立場偏頗、裁決不公,有市民為此向司法機構投訴。不久前總裁判官經深入了解,認為針對何俊堯嘅八宗投訴中,有六宗不成立,其餘兩宗司法程序未完成稍後跟進。事件引起法律界、議員及學者炮轟律政司與司法機構自己人查自己人,質疑佢哋扯貓尾,官官相衛。
議員何君堯就指出,以上兩單嘅投訴均不成立,絕對有「官官相衛」之嫌;佢指有關結果早已預定,強調本港有需要進行司法改革。
本港司法制度畸形,最近備受批評是不爭的事實,正如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都抨擊法院「自我賦權」!司法獨立變質成司法獨大,這正是回歸以來亂足二十三年嘅主要根源!此時此刻,要正本清源,司法改革確實刻不容緩,譬如在用人上要更加透明,有學者就話喇,馬道立在任期間嘅處事方式備受爭議,早前傳佢老婆獲推薦接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難免惹人質疑係「裙帶關係」所致,繼而引起公眾觀感問題。
咁又難怪喎!自從東區法院前裁判官何俊堯任內判處多宗反修例示威嘅被告罪名不成立,被批評立場偏頗及裁決不公後,司法系統嘅公信力已大幅下降,依家又有水佳麗事件,有議員擔心若袁家寧喺未向公眾解釋嘅前提下接受推薦,將會導致司法系統嘅公信力進一步下降!其實,亦即古人常講嘅「瓜田李下」啫,古人認為正人君子不僅要顧及言談舉止,還要主動避嫌,遠離一些有爭議嘅人和事。人性多疑,人多嘴雜,此亦「宵行者能無為奸,而不能令狗無吠也」,意思係指行夜路嘅人,儘管可以恪守自律,不作奸犯科,卻仍然沒有辦法讓巷子裏的狗,不對着自己亂吠!
嗱!人在做,天在看。作為正義嘅守護者,裁判官固亦任重道遠,要對得住「法治」嘅核心價值,在判詞上應避免主觀嘅感受、無關痛癢嘅評論。事實上,法官是人,是人就會有錯,冇理由法官唔可以接受批評。從以上裁判官判詞嘅偏頗,筆者十分贊同應要有量刑委員會,指引法官嘅量刑標準!正如何君堯議員指出,此舉並非干涉司法獨立,而係增加法律本身嘅公正,以及促進量刑過程嘅透明度,確保法律嘅公正和公眾利益。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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