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政府最新數字,6至8月失業率為6.1%,居高不下。就業不足率上升3.8%,為2003年沙士後高位,失業人數升至24.8萬人;同期就業不足人數上升至14.9萬人。數據清楚顯示,雖然特區政府接連推出了兩輪「保就業」計劃,但本港的失業情況並未因此好轉。
「保就業」計劃的政策目的是「協助雇主支付員工的薪金,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這意味著已經失業的人士將無法受益,可謂「先天不足」。政府對此的回應是將「失業支援計劃」的資產限額上限提升一倍,還囑託失業人士綜援並非養懶人,申請時「不要覺得不好意思」。這種回應可以說是自欺欺人,因為即使綜援資產上限提升一倍並豁免自置住宅,仍然有不少失業人士不符合申請資格,更有失業人士申請綜援時因持有保單,被社署告知要取消保險、花光保單「現金價值」至符合資產限額才能申請,令申請人不得不放棄。
「保就業」計劃不僅「先天不足」,而且「後天不良」,令本就不全面的政策目的在具體落實層面漏洞百出。計劃提出之初,各方已經指出計劃的運作偏向僱主,對僱員保護不足。例如,政府要求選擇接受「保就業」計劃補助的僱主,必須承諾在此期間不會將員工解僱、減薪或「停薪留職」,卻忽略了現實中不少僱員被迫放「無薪假」的問題。
在第二輪「保就業」計劃中,政府作出不少修訂,但種種小修小補均不能解決計劃缺乏監管以及遺漏「有資產的失業人士」的問題。成立失業救濟金已經是跨黨派共識,與其「抱殘守缺」地對「保就業」計劃做小修小補,寄望於「良心僱主」履行社會責任,特區政府何不從善如流,推出免資產審查、臨時、短期的失業救濟金?
現時,三輪防疫抗疫基金已令本財政年度的預算赤字超過3000億元,而政府財政儲備將降至8000多億元,跌至與沙士後相若的水平。此時設立「失業救濟金」,就是在政府财赤創新高的背景下,「把錢用在刀刃上」,將有限的資源用於幫助在就業市場中受打擊最大的一眾失業人士,幫助失業人士渡過難關。
原圖:工聯會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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