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以來,香港法院對暴力事件及暴徒極為偏頗的立場和審判都在證明法院唯我獨斷進行審判,我行我素,倚「法」亂法。法律面前本應人人平等,無奈政治歸邊了的香港法官將個人立場凌駕法律之上。所以在法官眼中暴徒是「優秀嘅細路」,不受懲治反遭讚揚。
至於馬道立認為,法院及法官誠然可以被批評,但批評必須有理可據、理由充分及恰當地提出,否則會損害公眾對司法的信心,最終危害香港的法治。真的那麼緊張法治嗎?司法那麼不偏不倚,法治怎會那麼脆弱呢?法治的不彰,實際是從司法系統先爛出來!
司法敗壞更助長反對派對政府、對香港警方作無理無據的蓄意抹黑攻擊,從而摧毀政府公信力,令政府施政舉步維艱,最終危害社會發展,市民福祉。
在香港社會動蕩,暴亂頻仍,黑暴一步步蠶食法治情況下,馬道立任由司法系統崩壞,更被傳在國安法剛實施時,在「法律簡介會」上容許黃崇厚告誡裁判官如何判案並另密會裁判官。導致司法機構、司法公正備受質疑的情況下,馬道立才發出個立不住腳的聲明,旨在回避質疑問題,轉移視線兼及無的放矢。就如坊間所指講了大堆「阿媽是女人」的話。司法系統走到今天最大問題,就在於「司法獨立」這一神主牌,成為一個系統自足、神聖不可侵犯的獨立王國。在這絕對權力下,一切質疑都會在其自我保護的規則下化為烏有。再簡單而言之,馬道立的話就是:質疑我嗎?在合規矩程序下告我吧!我來審!
所以,在馬道立立場先行司法機構治下,司法早就是政治,哪裡是被政治化!而是政治司法化了!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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