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媒蘋果日報報導,德國弗里德里希瑙曼自由基金會(下稱「瑙曼基金會)宣佈因《香港國安法》而撤出香港, 蘋果當然借此來制造恐慌,把香港說成是「危險」之地。然而蘋果也報導了瑙曼基金會「關注西藏議題並支持達賴喇嘛,曾召開支援西藏團體國際會議」云云。請問這樣一個的非政府組織(NGO)算是「真 NGO 」嗎?一個支持分裂我國國土的人士的「智庫組織」,可以堂而皇之地我國香港活動多年,正正反映了我國中央政府的寬大和恪守「一國兩制」的誠意。直到今天,《香港國安法》生效了快滿 3個月,我國安警察也沒有對這樣的組織採取過行動呢!
但這個組織是否真的如蘋果日報聲稱所謂「智庫」這麼簡單呢?據鳳凰網報導,瑙曼基金會9月16日晚間發出的新聞稿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有一名員工因為人身安全理由請求辭職,而在8月26日的逮捕行動也影響了瑙曼基金會的長期「合作夥伴」。公告沒有披露該「合作夥伴」的名字,但警方當天拘捕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等與去年元朗「7.21事件」和「7.6光復元朗公園」有關的16人。
這便十分耐人尋味。瑙曼基金會成立於1958 年,在歐、亞、非、美洲設有28所辦事處,其中在亞洲的分別位於韓國、越南、泰國、緬甸及菲律賓。這樣一個有規模的基金會願意和名不見經傳的人「合作」?如果不是名不見經傳;那麼,是否便是林卓廷或許智峯他們?倘若屬實,究竟這「合作」內容是甚麼?有沒有金錢往來?從公眾利益和透明度着眼,林、許兩位議員有責任向大家交代,媒體也應去追問這兩位議員,和這個德國基金會有何關係?又「合作」了多久?
據鳳凰網報導,瑙曼基金會認為,「現行的香港國安法,目的就是防止香港與外國或境外組織或人士合作」。筆者不禁要問,德國沒有國安法嗎?德國會容許支持分裂德國人士的外國基金會在其國土上運作嗎?其實,如果外國 NGO 在中國境內(包括香港)從事的都是有益於兩國發展、促進交流、共同發展的事情,我國當然歡迎,反之,在中國境內(包括香港)從事非法勾當,威脅中國國家安全,試問,有哪個國家會歡迎這樣的組織?德國肯定也不會歡迎。
當NGO不光是NGO時,我們應對他們撤離香港感到惋惜(蘋果日報的取態),抑或「慢走不送」(鳳凰網的取態)?真香港人(即真正愛護香港,愛護國家的人)當然會說:「早走早著,遲走我地瞓唔著!」
原圖:頭條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cov/news-detail.php?y=2020&r=135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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