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我一向十分之深信。
作口孽罵人的,總會被口孽所傷。
誣蔑冤枉人的,亦會被冤枉誣蔑。
對別人不忠的,對方也不忠於你。
傷害別人的人,亦會被別人傷害。
簡單一句,你怎樣對待別人,因果循環,自己亦會受到同樣對待。
上年中因「陳同佳」案,政府希望可以在十月他釋放前修例令殺人兇手可引渡至台灣受審。結果特首因急推《逃犯條例》而惹起民憤,條例被妖魔化成可以無理地把任何港人送中一去無回頭。全因是一班在港的「經濟逃犯」怕被引渡返回內地面對審判而起!利用傳媒去誇大逃犯條例的後果令到人人自危恐慌、花費金錢去號召黑暴帶頭搞抗爭行動。結果條例急撤,殺人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得不到任何制裁。相信潘曉穎及肚內寶寶也死得不眼閉!
請問,這些是誰一手造成?
是誰誤信條例是用來加害自已令自已可能連罵共產黨兩句也會被引渡到內地從此消失而走出來反對?這些香港人真的對自己看得太過重要了。就像大家相信「全民檢測」是要拿取你的DNA及資料去監察你一樣……你是誰?對中央有那麼重要嗎?需要這樣勞師動眾地去留意你追蹤你?這些人是否有妄想症?一直怕被追蹤的只有那些賣國賊及罪犯!他們怕自己被治罪及監察所以「攬炒」式地說到人人也有份受害一樣去引起群眾壓力,難道這樣明顯的事情大家也看不出來嗎?所以我經常說香港蠢的人原來真多的是……
好了,沒有修改《逃犯條例》了。結果一年後的今天,反對的人自食惡果了!十二位「孭保」候審的疑犯嘗試偷渡潛逃到台灣,結果在中國海域被海警緝拿,罪加一等。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常說要保持香港司法獨立的人,卻不尊重內地的獨立司法機制。口講堅持一國兩制的,到手足在內地出事後卻要求港府介入。根據現有條例,港人在內地犯法港府只有知會權,並沒有遞解回港審訊的權利。當初又是你們反對修改《逃犯條例》反對中港犯人互交,現在是否惡有惡報?
何況,十二名偷渡人士被當場逮捕,證據確鑿。卻有所謂「家長」蒙頭走出來說兒子只是拿着兩桶水去釣魚?真是荒謬至極!第一,從來沒有聽過釣魚人士會帶兩桶「水」去釣魚,知否海魚一放進淡水便會很快死亡?第二,這班所謂家長請問如何證實是其真人?當陳彥琳媽媽接受訪問時嘗試顯示女兒出世紙証實關係也可以被大家說成是假的時候,那些蒙頭蒙眼的「家長」又不會是假扮嗎?當初你們不相信別人懷疑別人,今天別人懷疑你也是報應吧。
罵內地不准犯人接觸家人律師的人,其實台灣也有五名香港偷渡犯被扣押並不准聯絡。為什麼你們不罵台灣?你們真覺得台灣是自由天堂?台灣政府真的與你齊上齊落?對於他們來說,手足們只是一堆再沒有利用價值的工具。嫌棄自己祖國、不認自己是中國人;支持外國制裁自己地方對付香港人;現在自己變成兩面不是人。又是否報應?
多做好事,自然有福報!
原載:朱庭萱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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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林卓廷Facebook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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