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報Blogger鄭久慧眼見司法有憾,連日來倡議改革,甚至點名批評馬道立,是次再次冀設立機制監察法官!
鄭久慧先是質疑法官自己查自己,「馬道立自己查自己」,這竟是「司法獨立」嗎?她援引司法機構資料顯示,現時處理投訴的機制如下。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處理涉及所有終審法院法官的投訴,變相就是「馬道立自己查自己」,那誰查馬道立呢?
鄭久慧提到新華社指出,「司法獨立」不等於「司法獨大」或「司法至上」,不能以「司法獨立」之名擴大司法權。若司法失去制衡及監察,分分鐘架空香港的行政主導體制!
反觀「普通法之母」英國,早有獨立法定監察法官組織「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及調查辦事處 」(Judicial Conduct Investigations Office)來監察法官,協助司法大臣及首席法官維護司法紀律。量刑方面,有量刑委員會(Sentencing Council)促進量刑一致性,為法庭及刑事檢控人員提供量刑指引。
同時,英國的法庭判決直接受國民監察,任何人都有權問責,而非香港這種只有律政司有權提出上訴。在英國行之有效長達30多年的「過度輕判檢討計劃」(Unduly Lenient Sentence Scheme) ,容許檢控官、受害人、受害人家人及公眾人士,就任何「輕判案件」提出質疑,要求律政司介入。律政司研究理據後,可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刑期,要求加刑。
法官查法官,實難服眾,民怨沸騰!鄭久慧重申請司法機構盡快回應民意,改善機制,引入監察法官的機制。如再拖沓,就請馬道立首席法官請辭吧!
圖︰HK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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