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撰文鬧爆法院縱容街頭混亂(請按此重溫),一石激起千層浪,獲大量感同身受嘅市民和議。但法律界、司法界亂象點只得咁多?烈官在文中提到黃色重鎮大律師公會。烈官質疑,公會一再發聲明批評北京「干預」香港事務,認為其立場不言而喻,就是認為「高度自治」,即中央對香港沒有主權性監督。他反問公會是否不接受主權97年回歸中國?
對此,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話尊重烈官嘅言論自由,但唔認同有關指控,強調公會一向「政治中立」(咁都噏得出?),並非唔接受香港已回歸中國,公會過嘅聲都係澄清法律觀點同法治問題。咁都未算,佢反質疑烈官以前法官嘅身份批評法官「相當之唔公道」、「啲語氣咁重」、「咁抨擊性嘅語氣」,擔心咁樣會畀外界一個錯誤印象云云。
大律師公會話烈官「相當之唔公道」,咁又公唔公道呢?相信香港市民見盡公會嘅所作所為,一定有好多嘢想講!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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