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小漢奸」的河童黃之鋒多行不義,日前去山頂放狗時被正義市民當場鬧爆(請按此重溫)。然而即使如此,黃之鋒依然不知廉恥,竟下流地抄下對方車牌並查冊,在Facebook上公開對方身份及地址。於是有熟例的網民立即指出,運輸署講明車輛查冊是用於進行與運輸相關的法律程序、車輪買賣和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似河童這樣濫用車輛查冊來起別人底,很可能觸犯私隱條例。
HKG報記者就此詢問經民聯丁煌大律師,丁大狀確認網民的講法正確,尤其近年市民對私隱權的關注愈來愈高,而私隱專員公署對這方面法例的執行一直漏洞百出。另一方面,車輛查冊確實是應該有一個正當用途的。很明顯,黃之鋒今次的行為利用了查冊資料,再一次藐視法律精神。所以丁大狀呼籲私隱專員主動介入,徹查並追究黃之鋒的惡行,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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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及丁煌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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