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Blogger鄭久慧指出,現時裁判法院全部約70多位裁判官,可以選擇重投私人執業大律師或律師行列,認為「司法旋轉門」確實存在。
鄭久慧引例表示例如早前(20號)確診新冠肺炎的李姓大律師,在2000年獲委任為裁判官,做了十多年裁判官後,在2018年選擇重回私人執業。司法機構承認,這些裁判官獲司法委任後收入大減,遠不及私人執業時。
反修例暴亂以來,裁判法院的案件裁決讓不少市民感不滿,判案準則似參差不一。例如某水姓裁判官竟形容掟汽油彈的少年被告是「優秀嘅細路」,也有何姓裁判官竟然勉勵擾亂立法會會議的「香港眾志」成員「要留有用之軀,因為你哋未來必定為社會棟樑」,令公眾深感是非難辨,顛倒視聽!
因此,鄭久慧請司法機構檢討現有做法,是否應繼續留有此「司法旋轉門」,裁判官應否規避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以免令市民誤解,「司法旋轉門」是造成爭議性判決的原因。
圖︰HKG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