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第六條明文規定,公職人員就任時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府擬革新人事,指所有從本月1日或之後新入職的公務員,都必須簽署文件以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請按此重溫)。對此,HKG報Blogger鄭久慧舉腳贊成,更指此正如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所言,宣誓要求是從原則層面明確政府的立場,公務員如有行為不當,未來或要承擔發假誓的風險。
另外,鄭久慧更因而想起疑縱容連儂墻的現任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劉利群女士,因為自黑暴後,香港多區貼滿辱警、起底、煽動、恐嚇、誹謗、鼓吹暴力字眼的暴徒文宣,認為此長期會對執法者、途經市民造成心理陰影,更因而質問劉署長,「食環署為什麼不票控張貼者,任由連儂牆18區遍地開花?」
鄭久慧質疑劉利群,更認為劉利群亦應宣誓效忠,你點睇?
圖:HKG報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