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粉絲問我:「你出街怕不怕?怕不怕有黃絲認出你對你不客氣?」
我說,我會搭港鐵、搭巴士、逛超市、看電影、到街市買菜、到酒樓飲茶……除了最近疫情關係要戴口罩,我平日不戴帽、不戴墨鏡、不掩藏身份,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光明正大穿梭大街小巷。因為我沒幹壞事,所以沒什麼好怕。要怕的,應該是李柱銘、陳方安生、黃之鋒、郭榮鏗、黎智英……這類賣國者。
有時我會想,他們能出街嗎?敢出街嗎?在外,能安樂吃頓飯、上個廁所嗎?好多朋友甚至說,已想好對白,倘若在街上碰到這班賣國賊,會怎樣好好「招呼」他們。
記得有一段網上流傳的視頻,一位102歲老太太在馬會會所指着陳方安生痛罵了幾分鐘,陳太尷尬得一直托着腮半遮着臉陪笑。在高級會所尚且有此待遇,平民街頭怕且她更不敢深入虎穴了。
跟陳方安生一樣,出街必定成為過街老鼠的李柱銘,也有過在高級餐廳用膳時,被食客用英文怒斥的經驗。兩個長老級反對派,只要沒人簇擁,孤身一站出來,肯定是人見人鬧的頭號目標。
所以,當昨天陳方安生出聲明說自己退休了、唔玩了,你以為,這樣就可以算數?就可以一筆勾銷?你從此就可以出街吃頓安樂茶飯?別妄想了。
有句話叫「回頭是岸」,對於初次犯法的年輕人,我們確實要給予重生的機會,因為人生路漫漫。所以香港法例第297章第2條有一《罪犯自新條例》,讓被判處不超過三個月監禁或罰款不超過10000元,只要三年內不再犯案,其案底便可被視為「已喪失時效」,情況等同沒被定罪一樣。但這個消失的犯罪紀錄不適用於申請高級公務員、紀律部隊、律師、會計師、保險代理人或銀行董事,也不適用於申請移民用的良民證,即是說,這種最低程度犯罪的洗底,也是有底線的,也不會洗得乾乾淨淨由黑變白的,更何況,惡貫滿盈罪行滔天者。
李柱銘那天在《蘋果日報》又說堅決維護「一國兩制」了,接受美國《紐約時報》時又出賣手足說:「提倡攬炒的人,他們一無所知,如果發動革命失敗,很多人和你一起死,這對香港有什麼幫助?」薑是老的辣,兩隻領頭羊都在拚命洗底了,但世上從來就只有白變黑,沒有黑可洗成白的。
更何況,賣國賊是終身制及世世代代的,選了這條路,就沒得退場,只能沒有好下場。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0/0627/467445.html
原圖:文滙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6/26/IN20062600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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