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HKG報Blogger鄭久慧曾揭發過「司法奇聞」,香港終審法院五名現任非常任海外法官除在香港「兼職審案」,亦在英國私人執業,全職在倫敦頂尖「五大」大律師事務所掛牌任「仲裁人」。
「私人執業」與「擔任法官」兩者或會引發角色衝突,但是香港司法機構網站並沒有披露這明顯的「利益衝突」,反而是這些大法官們,大模大樣地在他們的英國大律師事務所網站個人簡介上,清楚標明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海外法官」,似為刻意招徠客戶,這難道不算是「司法奇聞」嗎?
文章及具體名單,參看:https://www.hkgpao.com/articles/1002321
2020年6月25日,久慧再次訪問香港司法機構網站及「倫敦五大」事務所網站,一切都沒有改變!
我們常聽馬道立大法官重申香港司法公平公正,但「同一人」,身兼或有矛盾性的「兩職」,在「搵真銀的仲裁人」與「維護公義的大法官」間遊走,這就是「公平公正」嗎?
可見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絕對合情合理!
圖:HK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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