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警隊繼續依法辦事!壹週刊昨高調發聲明,大字標題指責警隊「街頭無故擄走記者」,指該刊兩名記者在清水灣採訪及拍攝有關助理警務處長陶輝的調查新聞時,突遭警方「在公眾地方無理拘捕」、扣押到將軍澳警署,指控相當嚴重(我們也就不談「拘捕」同「擄走」的分別了)。警隊昨晚於社交媒體發表聲明,澄清絕無此事,並表示對壹週刊的做法感到非常不齒。
警方在Facebook發帖,詳述事發經過:
今日(28日)下午接近四時,警方接獲市民999報案,指有兩名男子在清水灣碧水新村內徘徊,形跡可疑,擔心有人犯案。警方接報到場,先後截獲兩名可疑男子,發現他們並非附近居民,亦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警方懷疑有人干犯「遊蕩」罪,遂將其拘捕並帶回將軍澳警署,以查證他們的身份及出現在上址的原因。經調查後,警方核實二人屬壹週刊記者,並得知他們在被截查前正在進行記者工作,警方便將其釋放。
警方強調,是「接獲市民999報案而趕往現場調查,並基於合理懷疑有人犯案而作出拘捕」,但在事件經過調查及澄清後,已釋放相關人士。
警方直言,傳媒有責任報道真相,「壹週刊卻刻意歪曲事實,抹黑警察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對此「非常不齒」。警隊表明「不會懼怕媒體的惡意攻擊,會繼續堅守崗位,依法辦事」。
一句到尾:撐執法者繼續執法,頂住黃媒攻擊!
原圖:HKG報、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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