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開腔回應反對派干預一說,直指當特區體制無法正常運作,影響市民整體利益,中央不能坐視不管,必須要「過問和監督」!
郭榮鏗拉布,內會至今未選出主席,令內會陷於癱瘓狀態。早前,港澳辦及中聯辦炮轟如此行為,但反對派竟搬出《基本法》第22條,指摘中央干預香港。
今日中聯辦發言人回應相關事宜,直指「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認為被授權者須對授權者負責。而港澳辦及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並非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兩辦當然有權代表中央政府,面對涉及體制正常運作及社會利益的重大事宜,自然可「行使監督權」,並且可表明嚴正態度!
中聯辦發言人重申,這不但是履行責任,更是憲法及《基本法》所賦權!因此,對於有人借題發揮實是曲解《基本法》,亦是誤導社會。發言人再表明立法會議員責任是「依法立法」,郭榮鏗拉布,令內會停擺,致「經濟民生法案無法正常運作」。既然政治體制未能正常運作,市民利益未得有效保障,中央當然要發聲!
反對派事事批評中央「干預」;自己卻招手引外力「插手」,正如前特首梁振英質疑,他們究竟是「何許人」,真的值得大家深思。
原圖︰文匯報資料圖片、大公報資料圖片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3/27/HK1703270014.htm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0/0104/400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