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不擁護《基本法》者應禁選立法會和區議會!
反修例騷亂下,有人借機煽獨,港獨旗幟屢現。有見及此,社會上再有倡盡快立23條,以護國安。在日前的網上研討會上,譚惠珠認為香港應就23條立法,更指出近年來有港獨組織參與選舉,同時有議員宣誓時反對一國兩制,她表示這是挑戰底線之舉,應受制裁。
譚惠珠更表明,按照《憲法》及《基本法》行事,凡不擁護《基本法》的候選人應被禁止參加立會及區會選舉。
其實,著名導演高志森都有類似提倡,指反對23條者不得參選立法會(請按此重溫),而近年來,確有人被DQ拒諸門外,無緣入閘,參加選舉。譚惠珠是次重申論調,大家又認同嗎?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0830/108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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