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流傳一個中學學界辯論比賽,當中以「港獨」、「師生戀」等涉及道德觀念以及敏感的政治議題作為辯題,讓中學生對此作出辯論。筆者自中學開始一直參與學界辯論,至今作為學校辯論隊老師,對於學界辯論淪為「港獨」甚至傳播有違師道之場所實在深感不安。
有論者認為:「真理是越辯越明!」故此學生辯論「香港人應爭取香港獨立」會讓學生在辯論的過程中更清楚明白國家統一的重要性等。筆者對於此等歪理實在不敢苟同,香港於上世紀七十年代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中的第19條第二項寫道:「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之權利。」但後面的第三項就輔助說明了:「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包括: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換句話講,言論自由從來都是有底線的,毁謗他人的話不屬於言論自由、分裂國家的言論就更不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除了敏感政治辯題外,還有部分涉及道德觀念以及專業操守規定上的事宜,對於中學生而言也是難以駕馭的,比如「中學不應阻止師生戀」等。主辦方聲稱比賽可以讓學生透過換位思考,了解雙方論點,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有助建立正確價值觀。中學師生戀不符合職業操守和社會道德觀念,可謂是普世價值,連外國一樣有師生戀涉及關係被捕的個案發生,這是需要辯論才能建立正確價值觀嗎?
中學是人價值觀建立的重要階段,引導學生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是教師的職責。如果教師讓學生參與課外活動,以辯論為名,包裝成「港獨」甚至是反道德觀念的糖衣毒藥,在這樣的教育下,難怪香港回歸22年還在面臨人心回歸的問題!
原載:大公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12/27/PL1912270006.htm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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