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宗有關記者新聞,最新一宗當然是在4日警方記者會上,六間傳媒記者在現場,戴上貼有字牌的頭盔抗議,主持人要求記者除下字牌,六名記者不肯,唯有要求他們離開,他們又不肯,結果警方取消記者會,改為網上廣播。作為傳媒最簡單的要求,是不偏不倚地報道事實真相,一旦立場先行,所作的報道如何令人信任?有人說他們沒有叫口號,只是很安靜地坐著採訪,也沒有影響到其他傳媒。其實一個簡單的道理,就是尊重,參與這次事件的其中一位是香港電台的記者,假如港台直播電視節目,有觀眾做相同樣的事,該觀眾會否被請離場?電視台又是否不受影響?
結果警方破天荒取消記者會,其他傳媒失去追問警方的機會,剝削市民知情權。網絡新聞鋪天蓋地難辨真偽,傳媒有責任向警方查證,最後大家只能看警方的網上轉播,大家都只聽到警方報告,這是市民想要的嗎?警方執法有問題,傳媒可以在記者會上提出質詢,而不是破壞。今次事件作為真正負責任的傳媒,對在外採訪的記者應有更嚴格要求,記者在外是代表該傳媒機構,記者會上你只會聽到某某機構記者,而不會聽到某人的名字。一如警方在記者會上,只會叫傳媒機構的名字一樣,該六間傳媒,在巿民心目中的形象和立場如何?大家都心中有數了。另一方面,前線記者獨沽一味只投訴受到警察暴力對待,但傳媒沒有提到他們是如何採訪,只要看看電視直播,就會看到他們每次都是站在警察前方,攝影鏡頭焦點是向着警察,這對警方執勤公平嗎?
科大學生3日在將軍澳有示威活動附近的停車場墮樓慘劇,又被示威者作為攻擊警察的藉口,先指因警方發射催淚彈令到傷者墮樓,然後指警方阻撓救護員救人。在事件未有充分調查前,傳媒己經大肆報導現場傳聞,因為有人先作見證,但這些見證者是否應該向警方落口供?為傷者提供證據,但他們一句不相信警察就可以輕輕帶過。最新發展是領展應要求公開停車場閉路電視片段,每段一小時,但未有拍攝到傷者墮樓一刻片段。示威者找不到自己認為的答案。
一位年青的學生墮樓,無論甚麼原因都是一宗慘劇,傳媒是否也人云亦云呢?沒有人會懷疑黑衣示威者堵路令到救護車遲到,當然更不會問為何警方要發射催淚彈,傷者因何會在停車場的三樓?一切合理懷疑都不重要,只要將一切過錯都推到警方身上,示威者繼續消費傷者,而不是以此次慘劇來告誡各大專院校的同學,不要到示威現場,避免慘劇再發生!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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