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引發的風波至今未熄,但事實上政府早已繼對逃犯條例作出暫緩,甚或於9月初已正式宣佈撤回。當然,示威者仍然高舉所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繼續在多區借故生事,不過明眼人也明白絕大部份人的訴求已非所謂「五大訴求」,而是已轉化為對政府無盡的不滿情緒。筆者認為,與其繼續漫無目的地發洩,消耗香港的本錢,倒不如共同尋找破解香港困局之法,而民建聯今次提出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讓久候房屋的市民可盡快上車,正正是社會各界應放下爭議,一致爭取的破局之道。
政府過去主張多管齊下之法覓地建屋,不過由此至終最有效的方法也離不開填海造地、使用新界的私人農地和棕地等,不過若不利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種種方法也非短時間內可以成事,變相在短期內仍難以滿足社會對房屋的實際需求。縱使政府宣佈修改《長遠房屋策略》內有關公私營房屋供應的比例,由六四比改為七三比。不過仍然只是空中樓閣,因為未來十年間,亦只能興建約24.8萬個公營房屋單位。比十年建31.5萬個單位的新目標,相差高達6.7萬個單位。若以「公共用途」為由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這既合乎民意,亦可將政府所憂慮的法律爭議風險減至最低,再配合「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將可盡快彌補短期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不過筆者認為,政府以此法收回土地,也必須同時注意對受影響人士的補償及相關行業的規劃,以免「十個茶壺九個蓋」,最終再產生其他衝擊和怨氣。
其實香港人所求者不過如此,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可三年上樓之法實際上也沒有拒絕之理,不過可恨的是,反對派此刻不是醉心於如何幫助市民,而是不斷地製造社會矛盾。包括今次民建聯大舉建議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一事,反對派便千方百計抹黑募求讓訴求失焦。就在民建聯近日提出此良策之際,反對派卻不斷指民建聯在立法會動議辯論中反對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的方法。實際上,民建聯議員提出議案,並支持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是不爭事實,而所反對者,乃因有反對派議員在其議案中夾雜一些根本難以同意,並刻意刁難政府和分化社會的訴求,例如︰反對派要求收回所謂閒置和使用率低的軍事用地,本身有關陳述便非事實,難以認同和支持。不過話說回來,儘管前因如何,反對派在是次抹黑中卻充分向市民展現了他們只求政治本錢,不理民間疾苦的特質。若因此而失去讓市民可盡快上樓的寶貴機會,試問反對派又該當何罪?
總括而言,人會求機遇,求前途,求上車,求財富,可能時而也會求氣,但求氣從來只是過程而非目的。因此市民實在要看清反對派人事之嘴臉,為港人前途支持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讓政府盡快正視推動,港人可盡快上樓,才是最符港人利益的做法。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912/348032.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