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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台灣北京香港三個例子
證明緊急法對經濟有益無害

2019.08.30 18:40 博客 林芸生

為了阻止港府引用《緊急法》平亂,親西方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搬出「緊急法等同戒嚴,戒嚴必損害經濟」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意圖哄騙反黑衣愛和平謀發展的善良民眾來一起反對政府。

事實上,這種「戒嚴損經濟」的論點根本站不住腳,以下僅舉三個例子,便可以輕易推翻。

第一個例子,台灣曾實施戒嚴長達38年,從1949年一直戒到1987年,而這恰恰是台灣經濟發展最好的一段時間。反而後來解禁再「民主化」後,政治紛爭沒完沒了,試問今日「民主台灣」的經濟發展如何?大家都看得見了。

第二個例子,北京也曾在1989年5月起實施戒嚴,其後發生著名的「六四事件」。六四之後,中國經濟因被西方國家抵制而消沉了一段時間,其後即重返改革開放的高速增長軌道。時至今日,中國已成為僅次於美國的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數以億計人民在中共帶領之下脫離貧困,用事實證明當年的戒嚴與平亂,是一個痛苦但正確的決定。

回到香港,我們也看看過去的例子,六七暴動時,港英政府也曾引用《緊急法》平亂,而之後的三、四十年,恰恰也是香港經濟增長最快的時期。有趣的是,當年殖民地政府所引用的,與現時社會熱議的恰恰是同一條法例,為什麼港英政府可以用,特區政府就不可以用呢?

實情是台灣、北京及香港的三個例子,都恰恰證明社會混亂必定損害經濟。實施《緊急法》或戒嚴平亂的過程,或許會造成短時間的陣痛,但長遠來說,不但對經濟無害,反而有益。廣大市民有目共睹,因為無中生有煽動起來的「反送中」,香港的經濟民生已經飽受摧殘,大應該齊心一致支持港府引用《緊急法》,盡早平息動亂,讓社會回恢安定,才是振興經濟的正道!

原圖: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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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Kong
若是實施緊急法,其中必須要處理的是解散現有的司法人員,引入中國籍的法官,絕對不能再讓姓馬的在法庭亂放暴徒。
20190904
JC
支持 直頭就今日開始實行用緊急法。 正所謂長痛不如短痛, 都唔知政府喺度拖乜嘢? 基本法23條又立唔倒! 蒙面法又立唔倒! 林鄭妳呢個特首乜都唔做,妳係咪想全香港人攬炒呀?!
20190831
Pak Hei Lam
最近連土耳其都用緊呢套緊急法,結果是,大規模拘捕,國營航空公司炒反革命員工,反革命媒體停止運動,反革命員工被炒
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