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司長及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今天引述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的話,指中央現時未出手,但不等於不會出手。《基本法》有足夠規定,若特區政府遇到動亂,解放軍可應特區政府要求平亂,全國性法律亦可在港實施。
最重要的訊息是即使駐港部隊出動,也並不影響「一國兩制」的香港地位!
大家可看看《基本法》內有關駐港解放軍出動規定的第14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大家請留意,內文所指出的前設只是「有必要時」,而「維持社會治安」是和「救助災害」並列的!對照香港目前面對的殘酷暴亂現實,大家想想原來只要特區政府要求,八千駐港部隊就可以加入成為警隊之外的維和後盾。
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一旦三萬警隊鎮壓暴亂到達疲於奔命之際,只須特區政府一聲要求,生力軍便可馬上加入戰團。
這和當年67暴動時,英軍支援警隊保護香港的情況是一樣的。清理山竹破壊時,解放軍不是也曾以義工身份出動過嗎?
再進一步說,有沒有需要調派有防暴裝備及經驗的武警加入駐港部隊,這個也是一個可能。所以解放軍大可不用槍,而是用來做類似「暴龍」小隊的追捕行動,那不是更有效嗎?
梁愛詩另指的「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乃《基本法》的另一條文第18條。這所指的是比出動解放軍更惡劣的情況,與上述第14條可以是分開處理的。
該條文是這樣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
這樣解釋,大家就明白《基本法》是早有兩種不同的安排來保護香港的安危,而其行動並不影響我們「一國兩制」的地位。
至於外力以為逼使人民解放軍出動,就一定造成六四的情況,破壞到「一國兩制」而變成「一國一制」的錯誤想法及奸計,看來是行不通了。
此外,在今天和五百多名本港政界人士會面時,張嘵明更指出,港人面臨重要選擇,是捍衞一國兩制,還是縱容一些人摧毀一國兩制;是守護香港,還是眼睜睜看着香港沉淪;是高舉法治和正義的旗幟,還是向暴力和邪惡屈服。
他說希望所有人把一切個人利益和恩怨放到一邊,顧全大局,呼籲大家團結一致向前看。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亦表示,現在這場鬥爭已是香港前途命運的「生死戰」、「保衞戰」,更到了退無可退的地步。
他更指出管香港局勢嚴峻複雜,甚至險阻,但堅信在香港街頭暴力不斷升級、「黑色恐怖」蔓延的時刻,一定會有愈來愈多人帶頭打破可怕的沉默,率先發出正義之聲,止暴制亂,共同穩住香港局勢。
兩名涉港的高官都講得這麼嚴正,中央的態度已十分明顯了!香港參與動亂的暴民要再三考慮了!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央視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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