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連登看到以下的一段文,不無感慨!
「有出咗獄義士同我講,佢好窮,好需要錢,佢屋企好多問題,好需要錢。
佢坐嘅時候收到嘅只有好貴嘅朱古力,好多信,外面好多善心人畀錢,但最後只變成佢唔需要嘅野,錢畀咗律師唔係佢,佢哋需要錢,現金。
律師一開始話會打贏,中間就開始話輕,跟住條線不斷向後退,最後一樣係坐。
佢要交租,你畀錢律師同買幾貴嘅野(嘢)畀佢,佢都係瞓街。佢屋企人都係要食住,你畀錢律師唔會令佢贏,畀錢生活會幫到佢。50萬打一次官司,50萬現兜兜佢寧願後者,佢屋企人亦會較順氣。
我請佢食泰國嘢都喊咁口,你地(哋)係咪打官司打到傻咗?人要食飯係常識,係咪應該解決咗先?食個爛鬼海南雞都覺得豪華,錢係咁用嘅咩?
人哋需要嘅係雪中送炭。」
香港熱血傻仔的後果就是坐監,有錢收發過豬頭炳那些只是律師!去死衝的年輕人明唔明,還要用自己錢去買裝備?
回應這貼文的還有這一段:
「我一直都以為最主要開始唔應該係法律支援到,泛民班所謂義務律師仲要係收正價。」
黑社會為阿公入獄嘅一定有安家費!黑衣社會有乜?你話呢?
原圖︰文匯報、網絡圖片
http://news.wenweipo.com/2019/07/30/IN1907300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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