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27日)元朗非法遊行後發生暴力衝擊,警方清場時拘捕11人,當中4名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四人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全部都不準不保釋!
四名被告依次為翁偉成(25歲),職業為汽車公司銷售顧問;次被告朱梓雲(23歲),畢業於科大,現職為科學園文員;第三被告朱俊愷(18歲),職業為廚師;第四被告廖栩鋒(19歲),剛考完文憑試DSE。請大家Share出去通知黃絲帶暴徒,請認住這四人的年齡職業,這就是你將來的下場!
庭上控罪指,四人在元朗朗樂路攜有攻擊性武器,首被告有一枝伸縮棍,次被告有一支丫叉、一袋鐵珠、一把摺合式萬用刀;第三被告有一把氣槍連充氣罐、一個已上膛彈匣、兩個未上膛彈匣、一包BB彈;第四被告有一把萬用刀。
控方表示,案發當日四名被告有戴眼罩、頭盔等保護裝備,圍在一起傾談及閒逛,因首被告扮美國隊長,引警察感可疑截查,當時附近正發生遊行衝突。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認為案情嚴重,四人有聯繫和溝通並一起持有武器,到現場的目的呼之欲出,可推論他們若被阻止集會就會使用身上的武器襲擊,所以拒絕四人的擔保申請,下令還柙至9月3日再訊。當中第三被告將於八天後再上庭申請保釋。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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