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放人,大家點睇?6.12反條例和平示威,部份暴徒卻實行暴力衝擊,導致很多人受傷,包括22名警員,事件中多人被捕。警方昨表示,當日以涉嫌遊蕩拘捕的7男1女,但經調查及法律諮詢後,認為無足夠證據檢控,故有關人士獲無條件釋放。
主辦6.12遊行的民陣執意充當法官,認定暴力衝擊有理,完全無視當時不少暴徒掟磚、掟鐵枝的事實,強行逼迫警方放人,令人遺憾。警方釋放涉嫌遊蕩的8人,那麼當日涉暴動罪被捕的5人,當局又會如何看待?其他不知多少同樣涉及暴動罪者在逃、被警方緝捕,又會作如何處理?大家點睇?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613/302346.html
http://paper.takungpao.com/resfile/PDF/20190613/PDF/a5_scre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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