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一篇看似內地人對香港法律的疑惑,發問者為在台灣遇害的潘曉穎心痛,心痛當香港人為其「民主自由」 勝利感到開心的時候,誰來為潘曉穎彰顯公義?
全文如下:
有個女孩叫潘曉穎,不久前她被他男友陳同佳用枕頭悶死並分屍裝進行李箱裡面。他男友陳同佳在棄屍後,乘坐飛機從台灣回到香港。
回到香港後的陳同佳由於沒有適當的引渡法令,而且在香港不能判香港外地的謀殺案,他只被香港法庭判了29個月有期徒刑。
為了讓陳同佳繩之於法,香港政府想要修改引渡法令。不過一部分的香港人並不在乎這位 女孩能否沉冤得雪,他們只在乎中共會不會奴役他們。
老實說我對這個女孩感到憐憫。
對不起,你的正義與香港人的自由為敵。
對不起,香港因為你的死,警民衝突,從前的世界最安全城市不復存在。
對不起,很多人在網上叫囂著要自己的自由時,忘了你的正義,忘了你被分屍。
今天香港政府延後了二讀,是「民主自由」 的勝利。而那位殺了你,把你分屍的男友 陳同佳 ,可以繼續留在香港,不用受到應有的制裁。
回:那法律真能彰顯公義嗎?
原圖:大公報、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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