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香港政治的朋友,一定知道我在說甚麼。說的是去年3月自掏腰包捐了三萬港元給香港民主黨的林鄭月娥;一年左右的今天,她便因為推出《逃犯條例》修訂而在5月9日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被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罵為「八婆」,而胡的整句是:「妳唔死都冇用呀,八婆﹗」而胡志偉去年正正是以民主黨主席身分陪同及接待特首林鄭月娥的,林太更在勸捐環節時私人捐出港幣三萬元。雖然三萬港元不是甚麼大數目,但其政治意義重大,因為以往的特首都沒有在公開場合捐過款給建制派政黨,遑論反對派龍頭之一的民主黨。
從政治禮儀來說,對一位曾出席過本黨黨慶,並破天荒作出私人捐助的特首,以市井用語罵為「八婆」,並咀咒她死,是極不禮貌的。人家好歹也以「香港阿一」之尊,給了你領導下的政黨面子,等同給了你這位黨主席面子,而且人家還破了政治先例,等同充分肯定貴黨在香港的政治地位。只有不顧政治倫理,妄顧江湖道義的小混混才會這樣反臉不認人,這樣低俗。
說到低俗,反對派真的是低處未算低,由經常搗亂會議,亂按立法會內電梯以便製造流會到自行違法開會並發表「開會通知」(隨時觸犯虛假文書罪),這種渉嫌違法或不道德的行為,令人對立法會議員是否值得稱上「尊貴」,有很大疑問?
至於《逃犯條例》 修訂,胡志偉議員的反對是最不具說服力的,因為根據立法會議員利益申報,他在2012年10月3日申報「在中國內地擁有物業」,且曾公開說過會偶而上去住住。難道當年他買樓時便不怕在內地被抓,被拘捕,被判刑?他人在內地,資產在內地,根本不用大陸引渡。倘若胡議員說他一向「行得正,企得正」,不怕內地政府抓。那同理,一般香港人都行得正,連當年被譽為反對派成員以至今天成為黨主席的胡志偉都不怕被抓,2012年時敢在內地置業,那為何其他身在香港人的良好市民(不論是那個國籍的)要怕?
香港做了22年的「鴕鳥」,有漏洞不堵塞,讓香港的守法美名被「逃犯天堂」玷污,守法的香港人都會覺得很無辜。看見我們用公帑供養,出入機場可以用舒適的貴賓室,不用和我們一般小民般排大隊上飛機的立法會議員,有條例不審議,有議事規則不遵守,只懂像個沒受過教育的小混混一樣,罵曾經對自己有過捐助的特首為「八婆」,咒詛她「唔死都冇用」,筆者只能說:反對派若不敗,天冇眼!
原圖:文匯報、星島日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9/05/09/IN1905090020.htm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670051-香港-林鄭捐錢形容大和解+胡志偉:唔會改變對佢任何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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