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各界青少年活動委員會」連袂部分團體和知名人士開展一場別開生面的「國歌快閃」升旗禮,不少市民趕到灣仔金紫荊廣場,一同觀看升國旗,一齊高唱國歌。當中有來自東江縱隊老戰士,一名年近九十歲的羅婆婆,在聽到國歌時不自覺地站立,事件引起熱議。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婆婆奏唱國歌時「好似神打上身咁」,認為以這做法顯示愛國精神「極之無謂」。其後,羅婆婆接受傳媒訪問,並強調自己是一名抗戰老戰士,聽到國歌並肅立是對國家的尊重。之後,郭發現自己講錯話並向老婆婆道歉。
筆者認為,每個人都有權愛國與不愛國,但不能詆毀國家。「詆毀自己國家」在有些國家是屬於犯法的,但在香港暫未有嚴格的法例監管。筆者認為郭家麒的做法就是在意圖詆毀中國。不愛護自己國家,甚至詆毀國家的人,卻又居住在自己國內,且在外國享受著來自自己國家的尊嚴,這不是很矛盾嗎?
試問,類似郭這種行為想要表達什麼呢?是要表達自己的言論自由嗎?還是在表達自己不接受中國而崇尚外國的民主?抑或是想表達自己並非「池」(香港、中國)中物,而是屬於「其他文明的民主國家」,但自己選擇留在香港?如果筆者無估錯以上三點猜測,那麼郭依舊留在香港其內心一定是萬分矛盾的。
筆者幾年前在星島日報發表了一篇文章,是關於中立評論中國社會時事。但就惹來一個舊同事的非議,其在群組中公然用憤怒的語氣指責筆者的文章評論是幼稚和無知的。但此舊同事卻長期居住在大陸,且在大陸有穩定生意,並以簡體字為主要讀寫文字。於是,筆者回信反問此人,如果你覺得中國如你所述的恐怖,且你又那樣憎恨中國,那為何仍然居住在中國國內,且在大陸賺錢為生,又以大陸文字為溝通載體?這實在是讓人覺得迷惑。為了賺錢,而要在自己憎恨的地方生存,真是太難為他了。當然,此人並沒有任何實在的內容回應,而是情緒化地表達道「你告我啊,打我啊」,並找朋友以電話、郵件形式多次騷擾筆者。
筆者認為,上文提到的舊同事這一類人,在香港不乏少數,他們為財為權等名利而留在香港,卻作出有損國家的言行,筆者看來他們都是失去自我人格,自相矛盾之人。
筆者早前在美國與一位年過四十的朋友傾談,此人三四歲就由台灣移民美國,他問筆者為什麼如此愛中國。筆者毅然答道,因為我是中國人。而筆者的爺爺和父母親都是在中國大陸出世,潛移默化地傳承了家族愛國文化。其次,筆者在外國生活了十五年,深知中國人如何被外國人看低和欺凌。但筆者朋友竟然說,反正中國人都已經被欺凌了幾百年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筆者感慨,現時社會有太多這樣叛國的中國人了,此著實令人心痛及憤怒。
作者:錢志庸 執業律師、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原圖:郭家麒Facebook、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19/0505/283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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