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指出特首要明大局,順大勢,才能有所作為。
對香港來說,「兩制」在50年內漸變為「一國」就是大局。無論你知道與否,「變」其實早已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年長一點的市民應該感受更深。在回歸的初期,除非是因為官、商二務,內地人是不能隨便來香港的,現在呢?那時候,股市裡的中資股沒有幾隻,所佔的比重不大,現在呢?如果如今把上述的兩個改變還原到1997年7月1日時的狀況,即沒有內地自由行客來港,回歸後才上市的中資公司全部退出股票市場,香港還能活嗎?
當初,中央在規劃香港特首的權力時肯定考慮了兩個重點;既要賦予特首足夠的施政權力,又要杜絕出現尾大不掉的機會。中央一方面依舊讓特首總攬除軍隊及外交之外的所有行政大權,同時把財政預算案的批核與法例的通過及修訂權力繼續保留在立法會手裡,但另一方面卻改動了特首與立法會之間的政治關係。
在整個港英時代(除了最後那兩三年),歷代港督都手執所有立法會議員的任免大權,也可一票否決全體立法會議員通過的任何決議,這就等於港督對立法會裡的人和事有絕對的控制權。如果中央任由這個殖民地時代的政治從屬關係過渡到特區政府,「行政主導」這詞在特首身上就的確是貨真價實。
唐天寶年間,安祿山手下有一名將軍叫李寶臣,人機靈,善騎射,好打得,但其個人的氣節就不值一哂。在「安史之亂」期間,李兩次叛唐附安,卻又兩次棄安降唐。在叛亂被徹底平定後,唐中央政府不計前嫌,策封李為趙國公,許其領成德兼滄州(今河北石家莊一帶)節度使,獨攬軍政財大權,成為一方藩鎮。屢叛屢降的李不但沒有感恩盡忠,反而自恃力量強大,驕橫跋扈,蔑視中央號令,割據一方。終其一生,中央政府對他莫之奈何,其它節度使見狀竟競相仿效,結果埋下了朝局動亂不已的禍根。
以史為鑒,可知興替。根據《基本法》,特區的所有立法會議員都是以選票拼殺產生,其上位與否跟特首拉不上任何關係。另一方面,特首也沒有罷黜議員的權力。換句話說,特首完全失去前朝港督節制立法會的「刑德二柄」。在這個安排底下,議員們能給特首多少基本尊重禮貌就已經是很不錯的了。對於一眾議員來說,支持特首有效施政是次要,取媚選民與維護個人及政黨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本來,如果特首是來自某一個政黨的話,他在立法會的日子還會好過一點,但中央政府卻在第一天便訂明,特首不能屬於任何政黨。特首坐擁廣泛的行政大權,如果再通過其政治聯繫施展縱橫之術,控制了立法會,那就會形成獨大的態勢,施政的能量是滿滿,但卻失去了平衡制約。若加上主權雖回歸人心卻未附、美英與泛獨勢力滲透煽動等等因素,日子一長,隨時會禍起蕭牆。中央不能不在權力架構裡安裝一個保險制。
葉劉淑儀的能力其實不比林鄭月娥差,拼搏精神更贏足九條街,但在2017年選舉特首時卻連參選的門檻也跨不過,主要的障礙便是她的新民黨黨魁身份。在過去的22年,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乃至林鄭月娥四位特首皆沒有政黨背景,豈是偶然?
可是,沒有立法會支持的特首就如同瘸子,辦起事來一定會一拐一拐,例子可真是罄竹難書:「一地兩檢高鐵」這件大好事耗費了社會多少時間、精力與金錢才踉踉蹌蹌地成事?現在的《逃犯條例》修訂因部分建制派商界議員的負面態度與泛民議員的一貫破壞作風至今仍搖晃不定。特首如果想打破這個困局也不難,途徑就是順大勢,通過中央出牌。
2016年,人大主動進行第五次釋法,特區政府據此進行司法覆核,輕輕巧巧地就把當時賊勢囂張、意圖分裂國家的數個泛獨立法會議員DQ出局,改變了立法會裡的權力生態。沒有中央出手,這事能成嗎?建制派議員的富貴榮瑞全在中央手中,所以中央才是他們的祖廟。2014年,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田北俊不聽勸告,公開要求時特首梁振英辭職,立馬被褫奪其全國政協委員職務。田北俊並於同日「辭任」自由黨黨魁。2016年,田在競選立法會議席中「順利落選」,從此黯然淡出政壇。此事可是殷鑒不遠。
林鄭特首為自己力量不夠而感嘆,卻忘了中央卻是手握尚方寶劍,隨時可以援用,只是她被自身的傲慢與偏見蒙蔽,不識而已。如果她能夠明大局,順大勢,往後真心實意地通過中央來與佔大多數的建制派議員結為戰略性夥伴,何愁立法會不配合?諸事不成?
原圖:梁繼昌 Facebook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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