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中禍首戴耀廷、陳健民等九人,終於被法庭判刑,長達十六個月的監禁。雖然當中有不少人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實質量刑亦比較輕,但總算還了香港法治一個公道,警剔破壞香港根本穩定的人,妄圖以「違法達義」之名公然妨擾或煽惑大眾,定必付上沉重代價。
聽過一些中產朋友出於同情心,指佔中雖然違法,但論其暴力程度,可能不必監禁刑罰。表面上好像有點道理,但筆者想到,被煽惑的民眾規模不小,而且遭佔據的街道亦相當顯要而廣闊,如場面失控,所帶來的潛在後果不堪設想,香港如今能安然回復正常只是幸運,若只以今日的結果就寄予同情,恐怕是「痴心錯付」吧。
筆者特別想指出一點,就是佔中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遠遠超過佔中政治運動本身。不守法意識因此系列事件後於本地蔓延,港獨份子借機煽惑年輕人在旺角搞暴動,視執法者如無物,那幫暴徒所造成身體和經濟損害,又豈會被「愛與和平」這面旗幟掩飾到呢?現時仍有港獨領袖逍遙法外,有為政府務必斬草除根,避免香港法治再次受到嚴重衝擊。
原圖:HK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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