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的公關大災難即將來到,那便是本月29日(一)台灣的涉嫌殺人犯因香港法律審不了他這條罪,他可以施施然地離開法庭。屆時,香港泛民便永遠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為了反對國家,寧可放生殺人犯,他們多年來教導學生(泛民很多人如楊森、戴耀廷等都是講師,教協更是中學老師為主)的「維護公義」的形象,便全面破產。因為楊森等黨內大佬有份放走這位施然然步出法庭的殺人犯。
由政府首讀《逃犯條例》修訂開始,泛民立法會議員便拉布,試圖不斷提問來阻礙會議。到了選舉法案審議委員主席,泛民仗著自己擁有最資深的議員,便在選主席的環節上拉布,會議拖拉了兩個小時都選不出法案委員會主席,泛民議員此時一臉得戚,以為自己贏了一仗,其實是在為自己掘墳墓。因為本月29日那位殺人嫌疑犯極有可能被釋放,屆時他隨時可以學黃台仰等人一樣,潛逃英國或其他國家,只要這些國家或地區沒有和台灣有引渡條例,他便可以一生也不用償還罪責,泛民議員還膽敢說他們是為公義?
自從佔中顏色革命後,泛民為了反對國家,為了提出「公民提名」便和國家對著幹,迫國家違反《基本法》。而《基本法》在 1990年時便制訂,香港人全民同意的,內裡完全沒有「公民提名」這四個字,但為了奪取香港特區最高位置,為了把香港變成攻擊國家、分裂國家的基地,泛民誓要、硬要加入「公民提名」。佔中失敗了,泛民議員便發瘋似的攻擊國家,包括不顧台灣殺人案死者家屬感受,不顧台灣殺人案死者的公義不能得以彰顯,硬要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硬要讓全香港社會一起目睹這位已承認殺人的殺人犯在4月29日施施然步出法庭,甚至可以合法出境,逃之夭夭去也。
敢問楊森、涂漌申、胡志偉、楊岳橋,你們也有孩子,也有親屬,倘若你們家人不幸在台灣遇上這些情況,你們會接受公義不能彰顯嗎?你們會接受殺人犯,逃之夭夭嗎?你們的良心在那裡?你們常掛口中的「公義」又在哪裡?
日後,他們不再叫泛民,而是歷史罪人,是放生殺人犯的歷史罪人!
原圖︰港台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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