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今晨裁定,佔中九男女罪成,案件於下午再開庭進行求情。現任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的代表律師率先求情,指社會服務令為合適判刑。
代表邵家臻的大律師彭耀鴻引用英國案例,指和平示威不應被判監,而佔中並不涉及暴力。他又指邵患有二型糖尿病,需於本月中注射藥物,否則將長遠影響視力;並指邵品格良好無案底,更是大學講師及立法會議員,屬家中經濟支柱,故希望法官考慮以社會服務令作判刑。
身為大學講師兼立法會議員,竟然仲知法犯法,咁都可以做求情理由?睇嚟邵家臻真係好唔想坐監喎~大家點睇?
原圖:HKG報 、邵家臻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ottleshiukachun/photos/a.148055285380464/1025226310996686/?type=1&theater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